神的以色列
The Israel of God
作者:司考特•克拉克R. Scott Clark 歷史神學與系統神學副教授 西敏斯特加州神學院
2003 版權所有
序言 Introduction
末世論(Eschatology)這一個詞的含義遠比我們所說會在最后的日子裡將要發生的那些事來得多。我們在末世論中所說得我們要做的事都源於神在歷史裡的作為。
爭論的中心是關於“神的以色列”的問題(加拉太書 6:16)。當然,這不是一個新問題。主在世間的事工期間,以及在他復活后升天前,門徒一次次問他,“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使徒行傳 1:6).
事實上,一種廣為流傳的拉比式的普遍觀念是彌賽亞應該是一個強大的政治軍事人物,有著大衛般的力量和才干——“大衛殺死萬萬” (撒母耳計上 18:7)。約翰福音 6:14-15 記載著,
而與一些人所想的不同,建立一個地上的國度是與他到來的初衷格格不入的。而且,在他的生命的最后時刻,在他得勝的時刻,他並不是要建立一個地上的王國,而是為了實現預言。 “錫安的居民哪,不要懼怕;看哪,你的王來了,他騎著小驢來了。” (約翰福音 12:15; 以賽亞 40:9; 撒迦利亞 9:9).
耶穌教導他的門徒等人,他來並不是為了他們所盼望的國度,而是來拯救眾人脫離罪惡。最終,當以色列民眾無法再忍受他拒絕接受他們的末世論,他們對歷史的計劃,他們在十字架上釘死了他。經上說,
令人心痛的是,很多基督徒也同意這些祭司長和經學家。傳統的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長期以來認為法利賽人對聖經有著正確的解釋方法,隻是得到了錯誤的結論*1。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Dispensational-Premillennial)相信神對亞伯拉罕起了誓(創世紀15和17章),會給他地上的民。因此,在時代論中,神的本意是要建立這樣的一群人。而猶太人拒絕了第一個提議(或耶穌拒絕了他們的條件!),那就一定會在千禧年時有一個地上的,猶太人的,聖地上的國度。
根據時代論,神衷心創建這樣一個地上的民族,這是道成肉身,童女生子和耶穌在世上事工的重要原因。如果人們接受了神的這樣的提議,那麼耶穌就不會死了。在這樣的主題下,他們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贖救的死隻是神對以色列民族計劃中的一種快樂的副產品。
在很多前千禧年派的信仰中,1948年在巴勒斯坦境內現代以色列國的建立是他們論點的確據。他們的論點是以色列的復國是天意*1 (providence)的認証,神不但要有地上的子民,而且更進一步地,神會繼續推動歷史在兩條並行軌道上行進:建立實質上的猶太民族和精神上民族,基督徒。
這種處事方法是困難重重的。首先,這種解讀時事的方法是非常可疑的。又有誰確切知道天意(providence)的含義?如果心愛的人的了癌症,難道我們應該推測是什麼罪造成的嗎?我們的主警告我們不要企圖解釋天意(約翰福音 第9章)。如果我們連一些小事上的天意都不能猜測出其中的道理,那我們又何從解釋那些大的呢?誰又能說我們應該著眼於以色列國?也許我們更應該關心在巴勒斯坦的在猶太教徒與穆斯林手下受苦的基督徒的困境,尤其是在現代以色列建立以來。
雖然意識到神在我們這個時代有大作為是令人興奮的事,我擔心我們對這些興奮事的渴望還不如那些以色列人的“給我阿爸父”的哀號。我們見証了70年代,接著是海灣戰爭,然后又是近年種種事件,這些末世的瘋狂是對確據的尋求。當我們的先輩不再傳福音,不再舉行聖餐禮,不再贊同復活,而我們還幻想著我們正在見証歷史的終結。在這一幻想中,我們尋求著對我們信仰的証實。可是事實是,基督徒一直以來常常在想著同樣的事,而他們一直都是錯的。
記得在耶穌變形的高山上(馬太福音 17:1),當摩西和以利亞在主前出現。門徒們問耶穌關於世間彌賽亞王國的事,並問他是否以利亞已經來了。耶穌回答道,
耶穌一直都意圖宣揚天國的來臨(“時候到了,神的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相信福音。”馬可福音1:15),為罪人而死,統治他的國,正如他現在一樣在父的右手邊 (使徒行傳 2:36).
之后,在馬太福音19:27-30,彼得再聽了耶穌關於國度的真正含義的講道后,又一次問,“你看,我們已經舍棄一切跟從了你,我們會得到什麼呢?” 耶穌回答,
我們的前千禧年派的弟兄們將這一承諾理解為對地上的猶太王國的承諾。但是耶穌卻有不同的理解。后面的比喻明確教導著神並沒有要建立一個地上的猶太王國。而是,“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后,在后的將要在前。”而且,
甚至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求他為她的兩個兒子謀職:“求你下令,使我這兩個兒子在你的國裡,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 (馬太福音 20:21)。他指責她說,他不但不會建立一個地上的王國,而且他將受難而死,而他們也將因他而受難,因他而死。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許多人的贖價。” (馬太福音20:28).
因此,我們不同意時代論者克拉倫斯.拉金Clarence Larkin 的對耶穌的話語的解釋。耶穌說,
克拉倫斯並不把這解釋為耶穌指責其門徒尋求地上的王國,而是認為這是對等待地上王國的一種警告。
然而,耶穌來到世上並不是要在現在或是將來建立這樣一個猶太國度,而是要用他在十字架上的死為世人贖罪,並在他的再次到來之前用他的升天之鐵杖來統領萬國。
我的觀點是神在歷史中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任何時代,任何地方,任何種族的子民的贖罪來榮耀自己,這種贖罪是他在人們犯下罪后所給予的恩典。這種恩典存在於歷史中,在可見的教會裡,無論在亞當時代,諾亞時代,亞伯拉罕時代,摩西時代,大衛時代或者是在基督時代裡。
因此,神的意圖是建一個永久的,或者千禧年的猶太民族這一假設根本無法成立。我們的時代論兄弟混淆了暫時和永恆。
神的話語教導我們耶穌是以色列的真神。他的道成肉身,順從,死亡和復活不是以色列拒絕建立一個地上國度的副產品,而是對父神計劃的永恆地履行。這是耶穌在去以馬忤斯路上對他的門徒說的。其中一個說,“但我們素來盼望要救贖以色列的就是他。”我們的主回答說,
使徒保羅在告訴歌林多人是有同樣的訓教“因為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裡都是‘是’的” (歌林多后書 1:20)。
約的含義 COVENANT DEFINED
如果不理解經上最重要的詞:約,我們就不能理解神在歷史上的所為。這是經上最常用的詞了(294次)。約描述了上帝與萬物的關系。它是一種雙方的相互盟誓,盟誓的內容有若干約定,若遵守約定的祝福和若違反約定的詛咒,當然也有盟誓標記和封印。
律法與福音: 工作之約與恩典之約 (Law and Gospel: Covenants of Works and Grace)
神在人類歷史上訂了第一個約,他與在園中的第一個人訂了工作之約。亞當若保守這個約,其祝福是他和所有人類將進入神的榮耀(“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創世紀3:22);而違反這個約的詛咒將會是死(“你必要死” 創世紀2:17)。契約對亞當的約定就是他要克制,不去吃知善惡樹的果子(創世紀2:17)。這個約的標記是知善惡樹和生命樹(創世紀2:9)
正如我們所知,亞當沒有經起考驗。保羅說“正好像罪借著一個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死就臨到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了罪。”所以,我們都出生在這樣的工作之約下。
在人類歷史上的第二個契約也是神與我們的先父亞當定的。然而這個約不再是律法之約,而是福音之約。在恩典契約中,神起誓要有一位救世主(“女人的后裔”)會傷蛇的頭,而蛇會傷他的腳跟 (創世紀3:14-16)。這個契約的祝福是永生(生命樹),而詛咒依然是死亡。而在這個契約中的福音就是將會有一位救世主來遵守工作之約中的條款,罪人們將從中獲益。
關於恩典之約的條件,有三點要提出:
在救贖的歷史中,上帝與亞當所定的福音契約被重續。在上帝與亞伯拉罕的契約中,他的允諾在一次被重述,“我將是你的神,也是你子孫的神”在創世紀15章中,契約的標記是將動物對半切開,契約的約定依然是信。由此經上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了。” (創世紀 15.6).
在創世紀17:10-14,割禮成為了恩典之約的起始標記。契約和其標記聯系甚為緊密,主將行割禮的標記成為,“我的約”。
工作之約(Covenant of Works)並沒有在救贖的歷史中簡單消失。反而,它重復地出現在整本聖經中。每次我們在經上各處念到律法,或是念到上帝要求來自罪人的完全的義的時候,那是工作之約被重新提及的時候。比如說,“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加拉太3:10)。還有耶穌對年輕富有的統治者說,“你這樣行,就必得生命。”,他也是在重提工作之約。
同樣的,恩典之約也在救贖的歷史上被一次次重提。每次當上帝說“我要成為你的神,你將使我的子民”,他都是在重提他對亞當的應許。他對諾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摩西和最終履行這一契約的基督重復這樣福音的允諾,然后,神又通過使徒向我們一次次提及,正如使徒行傳2章39節所寫的那樣。
這兩個契約使得整部聖經結合在一起。所有人生於罪中,因罪而死,而所有人都在恩典之約中被救。
舊契約*3(摩西之約)The Old (Mosaic) Covenant
很多相信聖經的人認為在拯救史中在耶穌道成肉身和被釘死前的每件事情都屬於舊約。而他們中很多人也相信,道成肉身之后,舊契約對基督徒就不再有效了。事實上,一些相信時代論的人甚至認為新約中的一些書也不能被應用到當今的基督徒,因為他們是對那些猶太民族而言的。僅在若干年前的一個聖誕節,我聽一位時代論牧師說“福音書的問題是福音不在福音書中。”
然而,聖經本身就駁斥了這樣的想法。使徒保羅在歌林多后書3:12-18把“舊契約”定義為摩西,例如,摩西五經,特別是摩西律法(14-15節)。在希伯來書7:22,耶穌是一個比給以色列人的約更美之約的中保。在8:6-13中,將新,舊契約做對比,將舊契約限制於救贖歷史的摩西時代。他在九章15-20中也作了同樣的區別。這樣,嚴格地說,舊契約描述了上帝在西乃山上與以色列定的約。也就是說並不是道成肉身前的拯救史中所發生的所有事件都屬於舊契約。這很重要,因為舊契約被新約描述為“有瑕疵的”(希伯來書8:7),“陳舊衰老的” (希伯來書8:13) 而且他的榮耀“快要消逝的”。
在這種聯系下,另一個要指出的重要事實是舊契約故意被定為暫時的和預表性的。歌羅西書2:17 描述摩西 (舊契約)的正式的律法為“將來之事的影子”。希伯來書8:5 描述地上的廟宇為“天上事物的副本和影像”。而摩西律法本身隻是基督將帶來的應驗的“影子”。
新契約 New Covenant
隨著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神對亞當許下的、並向亞伯拉罕等重復的允諾得以流傳,但是情況改變了。因為我們活在諾言應驗的日子裡,所以我們(活在十架這邊的人)看待事物就不同了。用經上的話,我們活在“末世” (彼得后書 3.3; 雅各書 5.3; 希伯來書 1.2; 使徒行傳 2.17)裡。
舊契約的功能在於將人們的注意力指向天上的實體 (出埃及記 25.9; 使徒行傳 7.44; 希伯來書 8.5) 和歷史上耶穌在十架上的犧牲。舊的標記,逾越節和割禮以及其它帶血的獻祭和儀式被取代了。我們仍然活在與上帝的盟約之下,而基督帶血的畫面已經被不帶血的標記(提醒)和封印所取代。
正如上帝與亞伯拉罕締約,他允諾了一個將要來的新契約 (耶利米書 31:31)。他用主耶穌基督的寶血來締約(路加福音 22:20)。主基督有意識地,並明確地制定了“新契約”。使徒保羅說他是“新約的仆役”(格林多后書 3.6)。因此,如果說隻有恩典之約而沒有工作之約是講不通的。新契約比照於摩西的約來說是新的,但是比照亞伯拉罕的約就不是新的了。
在加拉太書 3:1-29; 4:21-31 以及格林多后書3:7-18 中,當保羅說舊約的榮耀快要消逝但新約是永恆的時,其中的觀點就是這個。希伯來書3-10章所帶出的含義是舊契約(摩西之約) 是新契約的預備。希伯來書11章的基本論調就是亞伯拉罕有了新契約的信:他期盼著一個天上的城,而且期盼著我們在基督裡的贖罪 (希伯來書. 11.10)。
以色列的含義 ISRAEL DEFINED
我所愛的雅各 Jacob Have I loved
在舊契約前有一個以色列。以色列是神給雅各的名字。以色列在經上第一次出現,是作為雅各摔跤比賽的結局 (創世紀 32.21-30).
在與一個不知名的人進行了整晚的摔跤后,當“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25節), 雅各就要求他給自己祝福。接下來,摔跤者給雅各起名叫以色列,意為“與神和人較力”。
這樣,在拯救史中,那些從族長雅各中生出來的人,廣義上來說就是“以色列”。在兩章之后,“以色列”就用作亞伯拉罕的孩子的名字和地方以撒和雅各(34:7)。在巴旦.亞蘭地,上帝又一次祝福了雅各,並稱他為“以色列” (35.9-10) 。神重復了他對亞伯拉罕的允諾,成為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的神。
這些都隻是這樣一種觀點,以色列的意思是“那些從雅各降生的子孫”。不過,雅各不是故事的開始。在他之前,有一個以色列,亞伯拉罕和他神奇的孩子,以撒(羅馬書9)以色列。耶穌說,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有了我” (約翰福音 8:58)。上帝向亞伯拉罕允諾,“我會是你的神,你會是我的民。”實際上,耶穌在約翰福音 8章教導猶太人的是,是他向亞伯拉罕作了允諾(約翰福音 8:56)。我們也要記住,那第一次應許並不是“人的意願”所帶來的,卻是神的至上全能所帶來的。是他讓撒拉在年老時生育。這些意願是我們回答保羅問題時的重要事實:誰是神的以色列?
我的子以色列 Israel My Son
在出埃及時,上帝將雅各的子孫全體定為他的“子”。
這可不是不經意的言辭,而是經過了深思熟慮后對他的子民的描述。雅各的子孫們不是神的真正的子,而的確是收養的子。摩西否認在雅各的孩子中留有任何還值得被稱為神的子民的性質。
根據這一段經文,上帝選擇以色列的原因有兩個,他那無償的愛和他對亞伯拉罕的約。
迷途以色列 Israel Astray
然而,以色列並不是從神所降生的孩子。在迦南地的曠野中,還有當上帝把他的“孩子”以色列改名為“羅.阿米(非我民)”的最終拒絕中我們可以找到証據。 (何西阿書 1:9-10)
神剝奪了他撫養的孩子的繼承權,那個他暫時的“孩子”以色列民族。精確地說因為上帝從來未曾想建立一個永久的地上的國家民族。在被擄之后,他們很大程度上完成了他們在拯救史上的角色。這一事實的標志是榮耀的聖靈離開了聖殿。這是因為,他們的主要功能是作為神的真正的孩子,耶穌救世主的前例和影子。 (希伯來書 10:1-4)
耶穌,神的以色列 Jesus the Israel of God
這篇文章的論點就是耶穌基督是神真正的以色列,而那些單憑恩典與他合一的人因著信被稱為神的以色列(因著聯合的功效)。這意味著去找、期盼、希望或渴望一個以色列國在未來的重建是錯誤的。新契約中的教會不是上帝在巴勒斯坦重造一群國民后所建的一種東西。而上帝隻曾暫時地擁有這樣的國民(從摩西到基督) ,作為新契約建立的前奏和預示。在新契約中,曾經在摩西時代時存在的人種差異被結束,被廢除。 (以弗所書 2:11-22; 歌羅西書 2:8-3:11).
馬太福音 2:15
希伯來書上的表述“從埃及出來”多達140多處。那是表明以色列國存在的事實之一。當神給出律法時他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把你帶出埃及地的神”。他們被贖的人民,屬於他們的救主。
因而,馬太福音 2:15引用何西阿書11.1 是相當的重要。經上說,
希律當時正要對猶太人的長子執行他血腥的狂怒。馬太福音受到聖靈啟示解釋了希伯來書,我們對經文的解釋必須以他為准。根據馬太福音的解釋,我主耶穌才是神的真正以色列,而不是那群暫時的國民。事實上,如果說上帝安排第一次出埃及是為了能夠安排第二次出埃及,使我們得以知曉耶穌是神的真正兒子,而所有基督徒是上帝的不分種族的以色列,這樣的說話也不為過。
正因為耶穌是上帝真正的以色列,在他的幼年,事實上在他整個生命中,他重復了整個以色列的歷史。那個反叛的以色列民族不能做的,耶穌做了:他用整個身心,全部心智去愛神, 並愛人如己。
加拉太書 3.16
同樣,使徒保羅十分清楚地提出對亞伯拉罕的允諾是在基督中實現的。加拉太書 3:16 說,
保羅解釋了他的意思。給亞伯拉罕的允諾就是新約福音所允諾的。他們在摩西時代前就已經被定,並在基督裡得到應許。耶穌是亞伯拉罕的真正的子嗣,那是給允諾給亞伯拉罕的“那個后裔”。
給出摩西律法的目的是把我們罪和苦難的深重教導給以色列民族和我們(加拉太書 3:22)。通過摩西制定的律法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允諾給亞伯拉罕的福音(3:17-20)。新契約隻不過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和續約。亞伯拉罕之約隻不過是亞當在墮落后所定的美約的應許和續約。
耶穌,以色列的救主 Jesus the Savior of Israel
使徒行傳 13:23
上帝在歷史中的計劃到底是什麼?圍繞這個問題有一些混淆,這也是為什麼基督徒們弄不清楚上帝對我們將來的計劃會是什麼,對耶穌到世上要為以色列人做些什麼產生誤解。他不是來建立一個地上的猶太王國,而是來做他們的救主,也是所有神的子民,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的救主。
我們的主,在道成肉身之前,通過先知以賽亞把自己指為以色列,(以賽亞書43:3) 說 "以色列的聖者" 他們的 "救主"。而使徒彼得在他的五旬節布道中也是同樣的含義:大衛不是王,因為他已經死了。耶穌才是王,因為他活著。大衛所預言的是關於耶穌,那個升天的王。(使徒行傳2:19-34)。
后來,在另一個布道中,彼得說神“高舉”耶穌“到他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把悔改的心賜給了以色列人,使他們罪得赦免。”*4
亞伯拉罕的子孫 Abraham’s Children
在有了這樣的理解之后,我們就可以回答下面的問題,“誰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誰是神的以色列?”耶穌說,
他繼續說“你們若持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32你們必定認識真理,真理必定使你們自由。”而他們卻回答他們是亞伯拉罕肉體上生出的后裔。(33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必作亞伯拉罕所作的。”(39節) 這就是我們的主關於亞伯拉罕子嗣,或猶太人,或以色列的定義:作亞伯拉罕所作的事的人。亞伯拉罕做了什麼?根據耶穌所言,“亞伯拉罕因為可以看見我的日子就歡喜”(56節) 根據耶穌彌賽亞的話,一個猶太人,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是一個在道成肉身前或后信主的人。唯一的另一種說法是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而“沒人能到父那裡去”,除非借著他 (約翰福音 14.6)。 這句經文應用於每一個人,也應用於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所以,在使徒保羅的神學中,我們發現大量同樣的教導也就不奇怪了。在羅馬書4章,保羅說我們稱義與亞伯拉罕稱義一樣,是僅本乎恩也是單憑著我們在耶穌裡的信 (羅馬書4:3-8)。
那外邦人又如何呢? 保羅問“亞伯拉罕是何時稱義的?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是在他受割禮以后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 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后,而是在他受了割禮以前。”(羅馬書4.11).
所以,亞伯拉罕是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羅馬書 4.11-12)
這兩個問題是相連的。在神前稱義要“因著信”(羅馬書 4.16),而不是因著守律法,不是因著你是肉身意義上的猶太民族。
這就是全部的含義。正如他在羅馬書二章中說,
基督並沒有來恢復或修補摩西的神權統治社會或者建立一個地上的千禧年的猶太王國,而是來挽救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罪人並僅靠著恩典,單憑著信,隻在基督中是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被毀的分隔牆(以弗所書2:11-22) The Dividing Wall Demolished
救贖的歷史是這樣進行的:上帝的子民是從亞當到諾亞到摩西,不同國家的人。在摩西的領導下,上帝的子民暫時地成為了一群國民。神建立了一個特殊的民法(摩西律法)來區分他的子民和外邦的異教徒。在以弗所書2:14 中,使徒保羅把這種民法稱為隔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前的牆。因為這座分隔牆,外邦人“在基督以外,與以色列國無分,在帶有應許的約上是外人,在世上沒有盼望,沒有神。”(2:12).
現在由於基督的死,保羅肯定地對外邦的基督徒說“你們從前遠離的人,現今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可以親近了。”(2:13)。如何做到呢?借著他的死,拆毀了隔在中間的牆,撕掉了殿中的幔子,毀掉了殿堂並在三天內用他的復活重建了它。(約翰福音 2:19),
並且廢掉了律法的規條,使兩者在他裡面成為一個新人,這樣就締造了和平。16基督既然借著十字架消滅了仇恨,就借著十字架使雙方與神和好,成為一體。(以弗所書2.15-16).
現在,由於與基督聯合,猶太的和外邦的基督徒都“與聖徒一同作國民,是神家裡的人”(以弗所書2.19);“其實我們這些靠 神的靈來敬拜,在基督耶穌裡夸口而不倚靠肉體的人,才是受割禮的”(腓利比書3:3)。為什麼? 因為“我們是天上的公民 (腓利比書3:20)。現在你認為前千禧年論(稱有兩支上帝的子民)中,未重建那堵被耶穌用身體毀壞的牆的論調如何呢?
以色列不都是以色列 Not All Israel is Israel
經上最清楚地回答之一是在羅馬書第9章。經文是我們正在說明的問題,以色列到底是什麼,誰是神的以色列?上帝放棄了他對亞伯拉罕的允諾嗎?保羅的回答是猶太人是在內心作猶太人,並且愛亞伯拉罕的救主的那些人們。因為耶穌為我們在十架上受割禮 (歌羅西書 2:1-12),實際的割禮在精神上和靈裡是無關緊要的。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 (羅馬書 9:6)。隻有一些猶太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是因為不是“出自以色列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后裔,就都成為他的兒女”。而是,隻有“以撒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9:7)。下一句又是什麼意思呢?“肉身生的兒女並不是 神的兒女,隻有憑著應許生的兒女才算是后裔。”(9:8) 以撒是怎麼出生呢?是靠著神的大能。基督徒是怎麼生的?也是靠著神的大能。每一個基督徒都以不同的方式是一個“以撒”。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
為何會這樣呢?那是因為上帝“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9.15)
既不是出於人意,也不是由於人為,隻在於那憐憫人的 神。17經上有話對法老說:“我把你興起來,是要借著你顯出我的大能,並且使我的名傳遍全地。” 18這樣看來,他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願意誰剛硬就使誰剛硬。
是上帝不公平嗎?根據使徒保羅的話,作為被造物,我們在神的前面無“權”。上帝是陶匠,我們是陶土,而基督徒是被贖回的陶土,被憐憫的物,為榮耀神而預先准備的。我們必須比對神容忍那些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而重新審視自己。(羅馬書 9.22-3)這些為她的榮耀而作的器皿是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中蒙召的。(羅馬書 9.24)這是他在何西阿書中的承諾,那些曾被稱為“羅.阿米”,“非我民”的,比如說外邦人,現在成了“永活神的兒子” (何西阿書2:23; 1:10; 羅馬書 9.25-6).
不守律法的外邦人“得到了義”,而守律法的以色列沒有得到義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不以行為稱義,而是憑著信。 (羅馬書 9.32)他們因耶穌而絆倒,耶穌是一塊冒犯之石。他不認可他們的民族主義計劃,而我也不認為耶穌會認可前千禧年論的民族主義/猶太復國主義計劃。
並不是保羅不想讓猶太人被救,反而,他說那些話正是因為他希望猶太人被救。讓肉生的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后裔成為真正猶太人的唯一方法是憑著信來到耶穌裡。“其實並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為大家同有一位主;他厚待所有求告他的人,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羅馬書 10:12-13) “”並不是所有的有以色列人都順從福音。”
是上帝拒絕了他的子民嗎?不是,被揀選的才是他的子民,而他的子民必得救。也有信主的猶太人。保羅用他自己做例子,(羅馬書 11.1)。他是被選的人民中剩下的那些,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人中的一個。“因此,現在也是這樣,按著恩典的揀選,還有剩下的余數。6既然是靠著恩典,就不再是由於行為了;不然的話,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羅馬書 11.5)。以色列所熱切尋求的他的不到,隻有那些被揀選的才能得到。剩下的是“剛硬的”。
那又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懇切尋找的,他們沒有得到,蒙揀選的人倒得著了。其余的人都成了頑固的(11.7).
那上帝拯救猶太人的計劃完成了嗎? 還沒有。拯救先臨到了外邦人“為了要激起以色列人奮發” (11.11)。 外邦人,受到上帝白白的眷顧,被嫁接為上帝的以色列。“以色列人當中有一部分是硬心的,直到外族人的全數滿了;這樣,全以色列都要得救” (11.25-6).
基督徒是在基督裡神的以色列Christians are the Israel of God in Christ
加拉太書 6.16
有了這些認識,就不奇怪為什麼使徒將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叫做“神的以色列”。這是保羅對加拉太的有各類人的眾教會說的話。
彼得前書 2.9-10
使徒彼得在寫給亞細亞的外邦人眾教會時,用同樣的語言說“你們從前不是子民,現在卻是 神的子民;從前未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希伯來書 8.8-10
根據寫希伯來書的人,那些呼喊基督名的人們是“以色列家”。每個相信基督的人是新契約中那個允諾的繼承人。
結論 conclusion
那位亞伯拉罕的神,以撒和雅各的神愛猶太人嗎?是的。他為猶太人訂了一個計劃嗎?是的,那個計劃就是他對亞當所允諾的,對女人的后裔所允諾的,也是他對亞伯拉罕所允諾的相同的計劃。“那個后裔”隻有一個:基督。他是以色列的聖者,他是那個神的以色列。他做了亞當不能做的。他做了頑固的以色列要做卻不能夠做的。他用他整個身心,全部心智來侍奉主。
然而,大多數猶太人並沒有在找一位救主,而是在找一位君王。耶穌是王,但他的王冠是通過他的順從和死得到的,這卻不是猶太人想要得。他們想要榮耀,權力,地上的,政治的,神統治的,屬於這個世界的王國。耶穌通過布道福音和分發聖餐建立了他的王國。也許,這樣的王國不如耶路撒冷在他的黃金統治期間的王國那樣的令人興奮,也許耶穌他不會賣很多書,或者拍一部賣座的電影,但是這個世界從未想到關於他的經文是如此引人入勝。這就是為什麼他成為了那些猶太復國主義者的絆腳石,和那些希臘人認為的傻瓜。然而對於基督徒,他是基督,他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歌林多前書 1:24)
譯者注:
*1 其結論是耶穌不是他們等待的彌賽亞。
*2 providence也常被譯為(神的)護理。在這篇文章中,被意做“天意”。
*3 本文為了區分聖經的舊/新約Old/New Testament 與這裡所定義的神與人所簽訂的約Old/New Covenant, 將后者翻譯成了舊/新契約。Old/New Covenant 通常也被譯作舊/新約。
*4 使徒行傳5:31